本报讯(记者霍红)明年起,对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超出比例部分安置的残疾人员,政府有望给予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补贴。12月3日,在沈阳市残疾人就业工作现场会上,记者了解到,目前沈阳市正在制定相关优惠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
据了解,目前正在修改完善的《沈阳市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办法》,将力争于明年4月1日起实施。正在起草的《沈阳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办法》,拟扩大保障金的使用范围。新的优惠政策拟鼓励企业吸收困难家庭毕业生就业。凡是企业吸纳沈阳市户籍的残疾人家庭中的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用的,从2009年1月1日起,政府有望对单位缴纳的“三险”部分给予补贴。另外,外商、三资企业也要承担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义务。同时,机关、事业单位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工作也将全面启动。
此外,沈阳市拟免费开展残疾人技能培训,将全市各级残疾人服务机构和14所特殊教育学校纳入普惠制培训范围。同时,各级劳动、人事、民政等部门所属的培训机构要向残疾人开放,为残疾人提供免费的职业技能培训服务,依据市场就业需求,举办盲人钢琴调律师、电大教育、盲人按摩、动漫制作等专业培训。
副市长祁鸣出席现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