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白天主干道上练车 赔了48万还获刑一年
早报讯(通讯员 宋晋勇 记者 康云)大白天在车来车往的城市主干道金尚路上练车,小赵在路上撞死一人、撞伤一人。近日,他被湖里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同时须赔偿被害人48万余元。
小赵是漳浦县的一个农民,去年在漳州考了驾照,但一直没机会驾车上路。今年4月份,他从漳浦到厦门找工作,闲着没事就跟外甥出车。4月10日下午当司机的外甥送完货后,小赵提出要练车,外甥就将车交给了他。
当天14时许,小赵驾车沿厦门市金尚路由北往南方向行驶,当车行至坂上公交车站附近时,车左前方的一部公交车变更车道往右行驶要进站,小赵立刻慌了神,慌乱中猛地往右边打方向盘,货车竟冲上了道路右侧的分隔绿化带,撞在候车的两个女子身上,其中一女当场死亡,另一人也挂了彩。肇事后小赵立即向交警部门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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