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波兰波兹南12月4日电 专访:落实“共同愿景”要遵循公平原则——访中国代表团副团长苏伟
新华社记者刘向 张章
正在此间出席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的中国代表团副团长、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司长苏伟在会议期间强调说,落实长期合作行动的“共同愿景”要遵循“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和公平原则,为发展中国家设定量化减排义务“既不合理,也不可行”。
苏伟在会议期间接受了新华社记者的专访。他指出,落实长期合作行动的“共同愿景”要充分考虑发展中国家的发展需求,发展中国家只有发展自身的经济和能力,才能为应对气候变化做出更大贡献,因此要充分保障发展中国家的发展空间和发展权益。
他说,发展中国家正处于工业化、城市化阶段,经济快速增长,基础设施建设大规模展开。因此,发展中国家的温室气体排放还会有所增加,这也是世界各国现代化发展的共同规律。目前,全球碳排放空间已被发达国家过度占有,发达国家必须大幅度减少排放,为发展中国家腾出最基本的发展空间。
苏伟强调说,落实长期合作行动的共同愿景应充分体现公平原则。人均累积排放趋同是公平原则的一种具体体现。发达国家实现工业化后的几十年内,温室气体排放一直持续增长,有些发达国家的排放到目前为止也未得到有效控制。根据2004年的统计数字,发达国家占全球人口的20%,但其温室气体排放量却占全球累积排放总量的75%。
他指出,发达国家要对其历史排放和当前高人均排放承担责任,要切实履行承诺,改变不可持续的生活方式,要继续率先大幅度量化减排,要给发展中国家提供“可测量、可报告和可核查”的资金、技术和能力建设支持。在此前提下,发展中国家也要根据本国国情采取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行动。
他说,气候变化是对全人类面临的挑战,不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要采取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措施,只有共同努力,才能有效应对。但是,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历史责任、发展水平、发展阶段、能力大小方面各不相同,因此,为应对气候变化所采取的政策、行动、措施也不能相同。
为期12天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14次缔约方大会1日在波兰历史名城波兹南开幕,来自18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政府机构和非政府组织的大约1万名代表参加会议。大会将评估全球2008年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取得的成果,并制订未来工作详细计划,目标是2009年年底在丹麦哥本哈根气候变化大会上就2012年后应对气候变化达成新协议。
(责任编辑:马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