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安徽六安市)霍邱县国土局原副局长时同元被指受贿35.8万元案,在六安市裕安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时距11月4日其妻在自家别墅中被盗贼杀害正好一个月。昨天,100多个旁听座位的审判大厅座无虚席,庭审中时同元对其受贿事实全部承认,并悲痛失声悔恨不已。
23起受贿全部是现金 14时30分,该案准时开庭,由于发生在这个家庭中的案件在当地引起很大反响,100多个旁听座位的审判大厅座无虚席,连法庭门外的走道上都站满了旁听群众。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时同元2003年上半年至今年上半年,利用职务之便共受贿23起、35.8万元。其中,2006年上半年,霍邱县仁杰房地产公司陈某、甘某为取得县广电局中波台地块开发权,送其现金4万元;2007年下半年,该县城关镇中学教师邵某为其家属征地办汽车修配厂,先后两次送其现金4万元。其他受贿款项多为1万至2万不等的现金,最少的一笔也有5000元。
主动退50万未算受贿 时同元今年9月2日被公安机关执行逮捕,此前因经济问题被六安市纪委立案调查,在接受纪委调查期间,时同元主动退出50万元,这些款项未被公诉机关列入其受贿款之中。
庭审中,时同元通过辩护人表示,自己很少向人索贿,一般都是行贿人通过各种方式主动送钱,但自己收了钱迟早是要出事的,现在不出事,以后出事可能会更大。因此接受纪委调查时,时同元积极主动退款,并全盘交代自己的问题,辩护人认为时同元此举应视为自首,得到了公诉机关的认可。
法庭上痛哭表示忏悔 办案法官介绍,被告人时同元1963年生,从1994年起,历任霍邱城关镇挂职副镇长、镇长、副书记,2003年至案发期间,任该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作为一个长期担任副职的国家干部,工作一直比较勤恳,但是工作成绩不能减轻其受贿罪行,他的人生道路也为一些以权谋私的干部再一次敲响了警钟。
被告人时同元在最后陈述时,痛哭失声地表示,自己的放纵给家人带来了灾难,给亲戚朋友脸上抹黑,更对不起国家的培养,希望法庭据实从轻判决。该院将择日对此案进行宣判。(安徽商报鲁久贤、王丽、王芸、方荣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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