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想把钱退给他们(开发商),但他们说退钱就跟我翻脸。”27日上午,肥东县国土资源局原局长杨国顺在长丰县法院受审时,这样形容自己的“苦衷”。由于杨国顺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不持异议,不到2小时庭审就结束了,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被控滥用职权致巨额税款流失
8点左右,还没开庭,杨国顺的家人、亲友就赶到法院。当法警将杨国顺带进法庭时,旁听席上有人开始悄悄抹泪。
长丰县检察院指控杨国顺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1998年10月18日,安徽省材料供应运输公司(以下简称省材运公司)与某公司私自签订土地转让协议,将3.7万多平方米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给该公司。根据法律,该公司必须缴纳土地地价40%的出让金。该公司负责人找到杨国顺,杨国顺授意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办公室主任黄世明(因受贿、滥用职权被判有期徒刑8年)等人,将土地转让金降到20%,并伪造土地转让时间,致使少收国有土地出让金120.24万元。2000年11月27日,该公司又将其中32750平方米土地非法转让给金泰公司,并通过杨国顺违法登记,造成国家税收损失49.75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杨国顺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弄虚作假,给国家带来巨额经济损失,构成滥用职权罪。
开发商“知恩图报”送别墅
认识了这位开发商后,2002年11月,杨国顺主动提出在这位开发商开发的小区里买套别墅孝敬父母。他让弟弟带着30万元去买房,被开发商“拒绝”。为感谢杨国顺的诸多“关照”,开发商免费送他一套价值35万元的别墅。为掩人耳目,杨国顺将别墅登记在弟弟名下。杨国顺还交代,2003年一天晚上,另一开发商到他家丢下10万元就走了。案发后,杨国顺退回了45万元赃款。检察机关认为,杨国顺非法收受财物45万元,构成受贿罪。“同事的证言是编故事”
法庭上,杨国顺及其律师对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不持异议,但对案件定性有异议。杨国顺辩解,他是受领导“旨意”才给开发商办理了减免土地出让金的手续。但公诉人出示证人证言显示,领导并没有要他们减免土地出让金,也没有要求伪造土地合同转让时间。
当听到两位同事证明上述事情是他当“一把手”时交办的时候,杨国顺不停地摇头:“这是上级领导交办的事,当初谁也没提出异议,他们现在这样讲,不是编故事吗?”
“他们说退钱就跟我翻脸”
即使在法庭上,杨国顺的话也显示了他与开发商不一般的关系,他说,他没有主动到检察机关交代情况是因为“别人没有出卖我,我也不能把别人卖了”。当回答开发商为何要给他送钱送别墅时,杨国顺说:“他们给我送钱无非是看中我的权利地位。我一直想把钱退给他们,但他们说退钱就跟我翻脸。”
副手受贿被判二缓三
记者了解到,包括局长杨国顺、副局长孟世田等5人在内的肥东国土资源局窝案是去年4月省及合肥市检察机关查处的。之前,杨国顺的副手——肥东县国土资源局原副局长孟世田因收受开发商3万元贿赂,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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