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
12月4日,(湖南省)娄底警方对外宣布,11月27日娄底市公交总公司发生的失火案成功告破,3名未成年的嫌疑人悉数落网。
2008年11月27日,娄星分局刑警大队接市公交总公司报案称:2008年11月27日凌晨3时许,娄底市公交汽车总公司停车坪内的二台公交车被人烧毁,另有二台被烧坏,直接经济损失16万元。
接警后,娄星分局迅速成立了由局长张喜群任指挥长、副局长肖罡任组长的专案组。11月27日上午,省公安厅派来刑侦专家也赶往失火案现场。
专案组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经过认真细致的现场勘查,专案组确定该案系犯罪嫌疑人在盗窃公交车上投币箱内的零钞时,失火将车辆烧毁的,犯罪嫌疑人心理不成熟,系未成年人作案。据此,专案组对娄星区范围内符合嫌疑人刻画条件的对象进行认真细致的排查,经过连续三天三夜的工作,经常在娄底火车站附近游荡的一个外号叫“小黑鬼”的未成年人纳入专案组视线。
12月3日,正当专案民警进行深入的调查时,乐坪派出所得到一重要信息:“小黑鬼”有可能是放火案的犯罪嫌疑人之一。乐坪派出所立即赶往火车站将正在上网的“小黑鬼”抓获。经专案组审讯,“小黑鬼”姓李,现年13岁,四川省南充人,其对2008年11月27日凌晨为盗窃公交车投币箱内的零钞时,用火烧投币箱导致公交车起火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供述同案嫌疑人伍某(男,现年15岁)、曾某(男,现年13岁)的藏身地点,专案组迅速行动将伍某、曾某抓获归案。
经审讯,李某、伍某、曾某三人因厌学沉迷上网,经常通宵达旦在网吧内。2008年11月26日下午5时许,伍某在娄底石马公园“天地人”网吧上网时碰到李某、曾某,三人都已无钱继续上网,李某提出一起到公交总公司的公交车投币箱内去偷钱。到27日凌晨3时许,三人一起来到公交公司停车坪内,翻窗进入停车坪的一台公交车内,在盗窃投币箱内的零钞时,无法撬开投币箱,就从停车坪捡来助燃物,用打火机将助燃物点燃,用火烧坏投币箱,然后取出投币箱内未落下的零钞,偷完一台后,他们接着去另外的公交车内继续偷,当发现被偷的公交车起火时,三人立即逃离现场。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杨胜华) (来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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