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乌鲁木齐12月5日电(记者曹志恒)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获悉,由政府“掏钱”为学校投保的校方责任保险制度将在新疆全面实施,今后,中小学生如果在校园或学校组织的活动中发生意外,导致学生伤亡,最高可获30万元赔偿。
自治区教育厅新闻发言人杨立夫说,新疆全区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制度实施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每年将安排专项经费,为新疆330万在校注册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学前双语机构学生每人投保5元。
政府为学校投保校方责任险后,一旦学生在校园内或学校统一组织的活动包括体育课、课外活动、春游、夏令营和各类社会实践活动等过程中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将由保险公司在第一时间向受害学生提供赔偿。
自治区教育厅表示,校方责任保险制度实施后,有利于防范和妥善化解各类校园安全事故责任风险,解除学校、家长的后顾之忧,避免或减少经济纠纷,减轻学校办学负担。
据介绍,校方责任险是一种具有广泛社会公益性的险种,以校方依法应承担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与以前的学生平安保险相比,校方责任险保险范围宽、赔偿标准高,以前交同样的保费,一般保额为10万元至20万元,这次保额达到30万元,将有效化解校方的责任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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