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退还四个月养路费
北京市养路费征稽处的有关负责人上午表示 “费改税”政策一旦确定——
作者:陈斯
北京将退还四个月养路费
“费改税”一旦确定,北京市受到限行影响的社会车辆,将被退还四个月的养路费。
北京市养路费征稽处的有关负责人表示,昨天公布的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尚属征求意见阶段,包括取消公路养路费的时间、单位税额提高幅度等都没有最终确定。
养路费由减征改退还
据悉,按照原有方案,7月-9月奥运期间按单双号行驶的所有社会机动车将被减征三个月养路费,而今年10月11日至明年4月10日,本市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的机动车也将减征一个月养路费。
一旦“费改税”的方案拍板,这四个月的养路费将由“减征”改为“退还”,数额不变。
400余名征稽员可安置
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还没有收到上级单位关于停征2009年养路费的正式文件。但是2009年养路费征稽工作已比常规日期向后延迟,有关部门也开始研究制定应对养路费停收后的各种办法。
本市路政部门有关人士表示,如果要对相关机构进行改革,北京400余名养路费征稽人员完全可以在公路系统消化。
欠费车主仍要补交
目前北京仍然有部分车主欠缴养路费,欠缴时间甚至有长达4年以上的。
记者从北京市路政部门了解到,即便是停止征缴养路费,这些欠缴的养路费也将仍然继续追缴。相关部门已经在研究制定追缴的细则方案。
目前一些外省市养路费征稽部门已经确定由交通和公安交警合作,利用车辆年检追缴拖欠的养路费。
北京已不存在二级公路收费
昨天公布的方案中表示,将逐步有序取消已审批的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
记者从北京市路政部门了解到,过去北京市只有一条到古北口的二级收费公路,但该路已经停止收费,因此不存在取消二级公路收费站的问题。文/记者陈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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