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撞桥塌?桥塌压船?广东九江大桥坍塌事故已经过去一年半,桥断人亡的背后,事故责任追究和经济损失的索赔却仍未结束。5日,九江大桥的业主广东省佛开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诉肇事船只南桂机035号所有者和经营者案件在广州海事法院公开审理。
去年6月15日,佛山的九江大桥被撞塌,桥上的4辆车掉入江中,造成9人遇难。
被告律师称是桥塌压沉了船
原告以2007年6月19日交通部、国家安监总局发布的事故通报中初步认定的事故原因以及6月19日的一份专家技术鉴定报告作为证据,证明是“船撞桥塌”。
这两份证据遭到被告方的强烈抨击。被告方称,交通部的通告只是初步认定的事故原因,而所谓的专家鉴定报告,专家组是19日组成,19日就出报告,可信度低。
杨雄提供了“南桂机035”出水后的照片,证明船体完好,并未发现有触碰桥墩而留下的痕迹。当时的值班水手黄某的证言称,在有东西掉落在船头前其没有感觉到船撞桥产生的震动。杨雄律师认为,不是船撞了桥,而是桥塌压沉了船,杨雄有向原告索赔的权利。
杨雄的代理律师认为,九江大桥本身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安监“秘密”报告部分宣读
事故发生后,广东省安监局经过调查,形成了一份事故调查报告,但该报告未向媒体公布。法官称这份证据属于“秘密”,不适合将其交给原被告双方,但为了审理案件的需要,就在庭上宣读了报告中与本案有关的部分。
这份文号为“粤安监2008330号”的调查报告称,九江大桥坍塌事故属于船撞桥造成的单方责任事故。南桂机035号船舶船长在能见度低的天气下,未保持正常瞭望,盲目冒险全速前进。事故的间接原因有:该船长取得二级船长证书时有两科作弊;杨雄作为船舶所有人在将船舶租赁后,对船不闻不问;船舶管理混乱;裕航公司作为挂靠单位,其企业制度不健全,收取管理费未尽管理义务。
两被告称不能接受这份报告,“究竟是什么原因令这份调查报告不能公之于众?”
被告称大桥收费不合法
九江大桥收费至今是否合法也是双方争执的焦点。
原告向两被告索赔损失的6个月的过桥费2558万元。
两被告指出,根据资料显示,九江大桥工程总耗资为9980万元人民币。依原告提出的平均每天收到的过桥费数额,九江大桥倒塌前三月平均每天收费14万余元,那么两年的过桥费便超过总投资。被告认为,九江大桥已收费19年,其通行费收入早已大大超过建桥总投资以及运行成本。原告作为企业法人,无权以国家基础设施营利,其主张2558万元巨额通行费损失没有法律依据。杨雄的律师说。“原告不但无权索赔,还要把多收的钱还给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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