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小女孩致信《人民日报》为自己和母亲维权,此事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本报记者前往事发地调查——
昨天,在宝鸡市摩天院的借住地,记者找到了写信维权的小女孩李子怡。当妈妈李小娟流泪给记者讲述她们遭受到的不公平待遇时,懂事的李子怡不断给母亲擦拭眼角的泪水。
妈妈伤心时,孩子扑在妈妈怀里抱头痛哭。
母女俩艰难度日 李子怡说:“给《人民日报》写信只想让他们(村里)把钱还给我们,我想有个房子住,有个电视看,不让妈妈再伤心。”李子怡是宝鸡市金台区龙泉小学4年级学生。李子怡的妈妈告诉记者,“现在租的房子比以前好多了。原来租的房子只有15平方米大小,只能放一张床,一张桌子。”目前,李子怡和妈妈借住在一个亲戚的家里。
据了解,李子怡的父亲刘洪涛是金台区西关街道办事处太平堡村民。1992年8月,他与李小娟登记结婚,1996年6月曾抱养一女,1999年10月李子怡出生。2000年6月,刘洪涛和李小娟由于感情不合协议离婚,法院判决李子怡由李小娟抚养,养女刘某归刘洪涛抚养。离婚后,李小娟没有再婚,她与女儿李子怡的户口也一直在西关街道办事处太平堡村。而刘洪涛已再婚,也居住在太平堡村。李小娟说,离婚以后,她和女儿从来没有享受过村民待遇,村上分配土地补偿款,给村民办理合作医疗及办理养老保险等都没有她和女儿的份,自己感到很不公平,曾给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多次,但一直没有结果。
母女俩户口一直在村里 太平堡村土地于2005年被政府统征,2006年分配补偿款。
该村村党支部书记白文兴告诉记者,村上在分配土地补偿款前,曾召开村民大会讨论、审议分配方案。按照大多数村民的意见,对离异的、出嫁的不予分配。李小娟户口在太平堡村,但一直未在村上居住(属人户分离),也未履行村民义务,按照分配方案,李子怡和李小娟均不具备参与征地款分配的条件。
对于未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问题,白文兴说李子怡与其母李小娟已于2007年12月29日办理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手续。对于用征地款为村民办理养老保险的问题,白文兴表示,当时的确有给村民办理养老保险的想法,钱从土地补偿金里提取。但因村情复杂、历史遗留问题较多,村两委会多次召开村民大会讨论,办理养老保险事宜未能通过。村里将剩余款项全部发放,全体村民均未办理养老保险。
据村支书白文兴介绍,当时李小娟所在太平堡村二组村民每人分得土地补偿款123000元。但全村目前类似李小娟问题的人特别多,大概有60多户100多人,他们都是离婚或者出嫁以后,户口一直没有迁出。
金台区政府和西关办事处有关领导表示,类似李小娟的问题在农村很多,按照法律应该享受村民待遇,但是,由于现在是村民自治,村民不同意,政府也没办法。据了解,几年前,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此问题还专门发过一个司法意见,强调离异女子应该享受本村合法的村民待遇。(孙秉志) (来源: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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