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周贤忠、通讯员王宏儒)捡了一张信用卡,就能随便用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记者12月8日就采访了这样一件事:有人就用捡来的信用卡提钱,被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缓刑。
今年4月19日晚,王某、杨某在沈阳市铁西区北二路某银行外的自动提款机处,用王某拾捡的被害人王某某两张遗失的信用卡,取出人民币8000元。
后来,他们因涉嫌信用卡诈骗被抓获。近日,法院进行审理,认为王某、杨某冒用他人信用卡非法取得财物,数额较大,行为已经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由于王某犯罪时未满18周岁,两人都是初次犯罪,认罪态度较好,法院给予从轻处罚,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两万元;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两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