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沈阳12月9日电(记者范春生、张非非)自2002年以来,辽宁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履行职责,依靠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积极查办干部违法违纪案件。截至今年10月,该省共查处县处级以上干部2737人。
记者从9日召开的辽宁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在最近六年查处的2737名县处级以上干部中,包括地厅级干部122人,如原抚顺市委书记周银校、原葫芦岛市委副书记李春枝等。此间,这个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收到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电话反映的案件33万余件,立案3.8万多件,处分党员干部4万人。通过查办案件,共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7.9亿元。
据悉,辽宁省近年来查办案件有一个鲜明的特点,就是强化为振兴老工业基地服务的意识。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所受理的案件中,干扰、破坏经济和金融秩序、影响和妨碍软环境建设、企业重组改制和产权交易等活动中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案件,占了二三成,一批损害群众利益、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案件也是查处的重点。与此同时,辽宁省纪委重新修订了多个有关办案的规章制度,强化和规范了涉案款物的监督管理,严格坚持依纪依法办案成为辽宁省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新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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