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太原九月八日电
(张雷杰)山西太原市纪委今日出台《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进一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从今年到二O一二年,纪委部门将重点严查以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违纪行为的商业贿赂等六类违纪违法案件。
在这五年内,将以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为重点,查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违纪案件,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利用职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案件;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案件。
在腐败案件“重灾区”经济领域,将严肃查处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及违法转包分包的案件;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违规审批房地产开发项目等案件;金融领域违规授信、内幕交易、挪用保险资金的案件;国有企业改革改制、并购重组等活动中违规决策,隐匿、侵占、转移、私分国有资产等案件。
同时,严查农村严重损害农民利益的案件;农村选举中拉票、贿选等案件;价格监管、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等方面的违纪违法案件也在查处范围之内。
在商业贿赂的查处中,重点查处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领域以及银行信贷、证券期货、商业保险等方面的商业贿赂案件。
此外,还将查处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等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案件。
(责任编辑:李恺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