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似没有破坏承重墙,但挖掉外围的泥土后也很危险。 |
近来,南京某小区有一些一楼业主将自家正下方的地基掏空,建成一个地下室。从高处看下去,整幢楼房就好像“悬浮”在地面上。此举引起了小区业主的普遍恐慌,有人将现场照片登在网络上,并称之为“空中楼阁”。记者来到小区,发现正在施工的有四五家,小区物业没有工作人员出面阻拦。据小区居民反映,小区内已经建好使用的“空中楼阁”有十几家,不过都安装了暗门,从外面查不出来。
【现场目击】
10多层高的楼“悬浮”地面
昨天,网络上出现一组触目惊心的照片,题为“史上最牛地下室”。
发帖的网友名叫“装修好辛苦”,他自己就是小区居民。照片上的“防空洞”,其实是一楼业主给自家挖的地下室,地点在某小区36幢。“小区内像这样正在挖地下室的,还有四五家”。网友纷纷表示了自己的震惊,有的网友说,“不怕房子塌啊”?有的网友质疑,“挖成这种程度,物业不管啊”?有的网友认为,业主是“自掘坟墓”。还有的网友预测,“等着明年下暴雨倒灌吧”。
记者随即又登录了该小区的业主论坛,这里早已经吵成一片,除了36幢的施工被曝光以外,还有其他四五幢楼的施工也被相继曝光。有的业主指责“这些人太自私”,有的业主担心“物管袖手不管,这样下去会有人跟风”。
一楼业主辩称是“加固”
下午,记者来到该小区。进了大门一直往里走,36幢就在路边上,施工现场一目了然。这里一楼的住户都有院子,正在施工的那家人,院子门口有施工人员进进出出。凑近了看,院子里堆满了砖块、水泥,几个施工人员正在砌砖、刷墙,忙得热火朝天。正如网上的照片,这家房屋的正下方被打空了,形成一个长方形的大坑,约有2米多深,也就是所谓的“地下室”。
现场没有任何物业的工作人员阻拦,反而院子门口站着两名小区保安,正在跟一名中年男子一起抽烟、聊天,记者询问得知,这名中年男子正是业主。旁边站着一位穿黄色羽绒服的女士,自称是业主的母亲。她非常激动地表示:“这属于私人财产,受法律保护,怎么改造是我的权利,谁再敢进我的院子阻拦,我就拿棒子轰他出去”。
这名女士辩称,自己是在“加固楼房”。她指着挖出的地下室给记者看,“承重墙不在最外面,而是靠里面一些。我挖的只是外围的一些土,没有破坏承重墙。再说,这部分土,本来就是开发商回填的一些石块,没有任何支撑作用”。她说,建造地下室其实是在“加固楼房”,由于都是钢筋水泥结构,等于是给楼房添了支撑物。
她还认为:“别人能挖,我也能挖,你去其他几幢看看,大家都是挖个地下室来储物”。随后,记者在小区里转了两圈,发现13幢、22幢、23幢等许多幢的一楼住户,确实都有类似的一块“地下室”。据居民反映,小区内已经建好使用的“空中楼阁”有十几家,不过都安装了暗门,从外面查不出来。
【各方说法】
物业:怕“私闯民宅”不便制止
记者来到小区物业管理处,发现这里气氛非常紧张,似乎每个工作人员都知道了挖地下室的事情。记者刚表明身份,前台值班的一名男子立刻说,负责人不在。记者问,是否可以帮忙联系负责人,对方一口拒绝。记者又在“客服办公室”内找到一名工作人员,他一直坐在电脑前面玩,始终不看记者一眼。记者问,对于挖地下室的事情,物业为何不阻拦。他看着电脑说,“我们有自己的处理方式”。记者问,你们是什么样的处理方式,他面无表情地说,“你没有必要知道”。
此后,记者通过其他途径,终于找到了该小区物业管理处的赵成雨主任。他说,物业目前也正在尽力解决此事。“小区里有2000多住户,下面有排水管,我们也很担心这样挖,会不会给以后造成不良影响,可是我们没有执法权,不能制止,不然就是私闯民宅了。我们也为难啊!”他还说,下午已经叫人去房产局汇报这件事,“必须要有房产局的批文,才可以继续挖”。一个多小时后,记者再联系他,对方却一直不接电话。
房产局:根本没接到物业汇报
“我们没有接到相关汇报,根本不知道这件事情”,记者联系了白下区房产局物业科的负责人,他表示非常惊讶。他说,根据《南京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业主此举是危害房屋安全的,是一种明显的违法行为。“首先,我们会到现场调查,如果属实,我们会进行安全鉴定,确定到底危害安全到什么地步。必须要恢复原状,必须制止”。这名负责人还说,“即使业主要挖地下室,也必须要楼房原设计单位或者同等级别的单位,出具图纸、制定施工方案,在不影响安全、加固的情况下,并得到房产部门的批准,才能施工”。
专家:成“比萨斜塔”很可怕
一名毕业于东南大学土木工程专业的专家看了图片后,认为“没有挖承重墙,只是没有破坏楼房上下的稳固,却破坏了横向的稳固,这也很可怕”。他解释说,这幢楼是框架结构,一般人以为没有破坏承重墙,对楼体就没有破坏,这其实是一个严重的误区。在承重墙两侧,本来是有一些土的,这些土和承重墙一样,对房屋有支撑作用,根据土力学原理,相当于天然的“挡土墙”。现在,房屋的一侧土被挖空,二力平衡就被破坏了,势必导致楼房往一边倒。这样一来,楼房只能抵抗地震的竖波,却无法抵抗横波。此外,两边的土还具有“防水层”作用,现在被破坏了。挖出的土,原先都是经过处理的,具有防白蚁功能,也被破坏了。
律师:损害相邻权可起诉
“这是一个典型的相邻权危害行为”,江苏盛典律师事务所的张世亮律师说,挖地下室的业主认为是“私有财产”,纯属混淆概念。“一楼的房屋是你自家的,但是地下部分不是你的”。再说,即使是你的私有财产,比如你敲自家墙,危及到其他业主安全,也是违法行为。行使自己的权利,不应对他人权利造成危害。张世亮说,“这一幢楼任何一名业主,都有权要求其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如果提起诉讼,也不过是百八十元的诉讼费。只要其他业主愿意这样做,挖地下室的业主一定会付出代价。
本报记者 周璇 叶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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