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乌海12月10日消息(记者那森宝音乌海台记者王丽宏马智)乌海市做出紧急部署,要求各区、各部门高度重视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尽快清理偿付拖欠工资,确保农民工按时正常返乡。
乌海市作出决定:建设单位不得以拖欠工程款为理由拖欠农民工工资。
凡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不论拖欠工程款为何种原因,总承包单位作为第一责任人,必须在12月15号前将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按合同或约定支付完毕。
乌海市还要求各区和市建委要督促施工总承包企业采取措施多渠道筹措资金,各项收入优先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同时加大劳动保障执法监察力度,做好群众投诉举报受理查处工作,对涉及拖欠克扣工资的投诉、举报案件,做到24小时内上门调查处理。采用法律、经济和必要的行政措施,督促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尽快偿付。对恶意拖欠和拒不按计划偿付的,要依法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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