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乳山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严禁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通知》,严禁在职教师、教研人员在任何时间从事以中小学生为对象、以获取经济报酬为目的的教学或特长培训活动,对违反规定的当事人,一经查实,在市区工作的要调到农村任教,在农村工作的要调到外镇任教。
据介绍,此次乳山市教育局下发通知,除要求严禁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外,还严禁任何学校向从事有偿家教的个人或组织租借学校场地、教学设施及教学资源;严禁学校和在职教师强迫、动员、暗示学生接受各种形式的有偿家教或参加各种形式的校外补习班、培训班等;严禁教师在社会力量培训机构中有偿兼课以及严禁在职教师参与或协助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培训、辅导班以及招生、宣传等工作。
乳山市教育部门还公开了举报电话。对违反规定的教职人员,一经查实,立即责令其退还违规所得,并给予相应处分,其中包括当事人在评先选优、职称评聘、业务考评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已取得中高级职称的,予以“高职低聘”;在市区工作的要调到农村任教,在农村工作的要调到外镇任教。与此同时,对发生问题的学校,还将严肃追究校长的责任,取消校长及学校当年各类评先选优资格,学校当年业务考评实行“一票否决”。(刘洁郑锦玲)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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