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朱福林)南京市政府今天开始将购4000套保障住房,昨天南京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住房收购流程已经出台。南京市将通过现有的“好房换购”这一已经成形的交易平台,从今天起开始面向全市收购4000套住房。
整个收购流程根据收购的房源性质、利用性质的不同,划分为4种,这四种流程分别是为收购流程分为4种,分别为“廉租房收购流程(商品房)”、“廉租房收购流程(二手房)”、“拆迁安置房收购流程(商品房)”和“拆迁安置房收购流程(二手房)”。 廉租房收购流程(商品房)“廉租房收购流程(商品房)”是指收购开发商的新建商品住宅,收购所得的房源将用于廉租房实物配租。
【具体操作】“好房换购”平台和开发商签订意向协议,然后产权部门对房源进行权属审核,通过审查的房源将由评估部门实地查勘及评估价格,然后由房改办核准收购价格,再交由监察部门审核。之后,房源价格等情况将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就签订《商品房买卖契约》,办理交易过户及房屋交付手续。 廉租房收购流程(二手房)“廉租房收购流程(二手房)”是指收购市民个人的二手房,收购所得的房源也用作于廉租房实物配租。
【具体操作】除了是“好房换购”平台和个人签订协议之外,其余流程与上同。 拆迁安置房收购流程(商品房)“拆迁安置房收购流程(商品房)”是指收购开发商的新建商品房,收购所得的房源用于拆迁安置。
【具体操作】如果买卖双方价格能够达成一致,那么交易市场、开发商签订拆迁安置房屋《买卖契约鉴证抵押合同》,随后房源将进行公示,拆迁实施单位及拆迁安置户选房,选房确定之后安置户和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契约》,办理交易过户及房屋交付手续。 拆迁安置房收购流程(二手房)“拆迁安置房收购流程(二手房)”是指收购个人的二手房,收购所得的房源用于拆迁安置。
【具体操作】买卖双方协商价格一致之后,直接进行房源公示,拆迁单位进行选房,然后拆迁单位和个人签订《拆迁安置房屋预定协议》,拆迁户认购房源,然后和二手房卖主签订《存量房买卖契约》,办理交易过户及房屋交付手续。南京市房管局明确表示,1000套廉租房的收购条件已经明确了,房源所在地必须在江南八区,原则上总价控制在35万元以内。面积要求在30平方米至50平方米之间,上限不得超过55平方米。单价在每平方米6000元至7000元之间,并且是上世纪八十年代以后的成套单元房。必须是现房,产权明晰,质量无暇疵,房源要能腾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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