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重庆12月9日专电(记者张桂林)重庆市日前出台政策,调整企业部分社会保险缴费费率,以减轻企业负担,稳定社会就业形势。
记者从重庆市劳动保障局获悉,此次调整的项目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中单位的缴费比例。
重庆新出台的政策规定,凡在重庆市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在2008年12月1日至2009年11月30日期间,其单位缴费费率按15%执行,另外5个百分点应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实行缓征。此外,新规还将适当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企业缴费费率,凡参加重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同期内其单位缴费费率在现有9%的基础上降低2个百分点。
据悉,此项政策实施以后,预计累计将为重庆企业减负2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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