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餐点不许摆放桌椅凳
相关管理办法元旦起实施,“不许坐着吃”尘埃落定
孔小平
从明年元旦起,“占道早餐点”上标准了——不仅要有统一的经营设施,而且禁止摆放桌椅凳,馄饨、面条以及油炸食品不能露天操作销售了。
必须做
各区自定早餐点“模样”
《办法》指出,早餐点的经营者,必须办理健康证、临时占道经营许可证,并“亮证”经营。“两证”不全的,不得上路经营,不然就属于违规占道,要被取缔。早餐车不得出租或转包,违规出租或转包的取消经营资格。
同时,早餐点的经营设施,各区应该统一制作或提供样式并监制。具体来说,应该使用液化气瓶,而不得使用板车、三轮车及燃煤炉等。
摆放应离景观路10米远
南京有10条市容管理的景观路(见表格),属于重要的主干道,这些景观路附近在摆放早餐点时,应在与景观路相交的街巷内10米以外。
平时只能摆到早上8点半
《办法》特别细化了早餐点的经营结束时间,即,日常经营终止时间为每天上午8:30,法定节假日,以及每年11月1日至次年2月底,其结束时间为上午9点。
考核办法
早摊点实行12分考核制
要对早餐点实行12分计点扣分考核办法(办法将另行制定),以促使早餐点经营业主守法、守规、守时经营。
严格执行“持证”经营制度,加强对早餐点经营的巡查、监管,依法查处和取缔违规早餐点。
不许做
现场不得摆放桌椅
记者注意到《办法》也提出了不少“不得做的”事项。如,早餐点的经营设施,摊主自己不得擅自改造,比如增加披棚、雨布等;不得将经营物品超出早餐车而占道摆放;经营现场不得摆放桌椅;早餐点应自备垃圾收集容器,经营所产生的垃圾由经营业主负责随时清扫,保持早餐点责任区内(早餐车前后左右各两米范围)环境卫生、整洁、有序。
馄饨面条等不能现场卖
早餐点供应的食品和包装,应该卫生、便捷、环保、安全。经营人员在经营活动中要穿戴工作衣帽。凡现场制作需要上、下水设施的食品、油炸食品以及面条、馄饨等早点品种,应该入室经营。
早餐点不要交任何行政费用
《办法》特别指出,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在早餐点设置、经营和管理过程中,收取任何行政管理费用。至于其他费用,目前还没有确定。
审批程序
低保和低保边缘户优先
记者了解到,早餐点的设置,由各区级管理机构负责审批。首先,街道对辖区内现有的早餐点进行普查登记,根据设置标准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报区早餐点管理机构复核,符合标准的,由区统一报市临时占道早餐点管理领导小组备案,再由市市政公用局统一发放临时占道经营许可证,将优先安排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早餐点的临时占道经营许可证,每年年检审核一次,遇城市规划、建设和环境整治需要,早餐点应无条件撤除或异地置换。
同时,鼓励达标优质早餐经营企业,通过公司化管理、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经营扩大市场。
●新闻眼
从“杜绝坐吃”到“禁摆桌椅”
今年3月起,南京进行“占道经营、小区环境差、车辆乱停乱放”的“三项整治”,其中规定的“早、午快餐、摊群(点)杜绝坐吃”,引起了南京市民的广泛争议,不少市民质疑该规定将造成生活不便,有悖于中国传统饮食文化。从《办法》来看,这一争议,将以“不能坐吃”而尘埃落定了。
《办法》的第八条明确“经营现场不得摆放桌椅”。记者注意到,这与3月份的“早、午快餐、摊群(点)杜绝坐吃”,有着微妙的措辞变化。市市容局相关人士向记者透露了这一说法的变化,3月时规定,“杜绝坐吃”,其行为主体为“市民”,即买早餐的人,这让很多市民很反感,并引起争议。而改为“经营现场不得摆放桌椅”后,行为主体是“早餐点摊主”,那么摊主不主动提供桌椅了,“摊主如果摆放桌椅,则摊位将会被取缔”,市民也就自然不能坐着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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