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冬梅通讯员杨崑)12月11日,市人大内务司法委组织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内司委委员对《天津市企业职工民主管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海麟、左明参加调研。
调研人员实地考察了天津市光电集团有限公司和天津桂发祥麻花饮食集团有限公司,听取了市总工会和部分企业负责同志关于职工民主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
调研人员充分肯定了本市企业职工民主管理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并对今后该项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左明在讲话中说,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宪法、工会法等法律赋予职工的一项重要的权利,对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各有关方面要加强领导,有效地组织《条例》的贯彻实施。各级工会组织要按照《条例》的规定,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指导和支持职工通过各种形式依法参与企业的民主管理,推动企业民主管理工作制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各类企业也要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的各项规定,履行好社会责任,支持职工依法参与民主管理,为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创造条件,形成企业与职工共同发展的双赢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