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武汉市“闻名遐迩”的“黄泉路”。虽然现在此路正式定名为“楚平路”,但当地居民还是习惯称其为“黄泉路”
余飞摄
本报记者 胡新桥 本报见习记者 余飞
“武汉竟然有条"黄泉路",这样的路,谁还敢走?!”在8日召开的湖北武汉市政府常务会上,武汉市市长阮成发痛斥。
“黄泉路”是个什么样子?记者决定探访一番。在武汉市民的指引下,记者找到了位于武汉市洪山区刘家咀的一条水泥路,与一般道路并无二致,路牌标示为“楚平路”。
“这就是"黄泉路"。”附近居民告诉记者,路牌是后竖的。由于这条路修好后长时间没有路名,“黄泉路”就成了约定俗成的地名,可能是因为武昌殡仪馆就在附近。
武汉路名地名“尴尬”多 诸如“黄泉路”之类“尴尬”的路名、地名,在省会武汉不止一处。从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到湖北省肿瘤医院的一条1公里长的道路,被市民称作“卓肿路”。其实,这条路名为“卓刀泉南路”,但在洪山区政府网站一篇文章上,竟然也称此为“卓肿路”。
前不久,开着私家车来武汉办事的沈先生欲从江夏区的凤凰山上沪蓉高速,边问路边开车,最后却到了武昌区政府附近。“武昌区有个凤凰山,江夏区也弄个凤凰山,真是没办法。”沈先生折腾了一个多小时才上高速,只能无奈地叹气。
阮成发直言不讳:武汉有些路名取得太没水平!
部门分工不协调是主因 针对路名、地名的“尴尬”,8日召开的武汉市政府常务会上,原则通过了《武汉市地名管理办法》,决定武汉市地名由设在民政部门的市政府地名委员会“统管”,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命名或更名。
今日记者前往武汉市民政局区划地名处(即市政府地名委员会办公室),就《武汉市地名管理办法》相关问题进行采访。该处负责人曹雨生告诉记者,目前《武汉市地名管理办法》尚未出台,暂时不便接受采访。
武汉市政府法制办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武汉市之所以出现乱起地名、滥用地名的现象,一个原因就是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没有提前到位。“武汉经济建设很快,新建、改造道路也多,但是路名管理没有提前进行,这就导致了市民按照自己约定俗成的说法来定路名、地名。”这位工作人员说,“此外,由于地名管理部门、规划部门、建设部门之间分工不明确,没有很好地协调,就出现了项目建成后没名称、不清楚名称由谁来定的问题。”
新办法将明确部门职能 记者从武汉市政府法制办了解到,新的《武汉市地名管理办法》正在进行修改,但是整体思路已经形成,将从三个方面规范武汉市的路名、地名:
地名管理部门要制定地名规划,保证政府职能部门在“取名”问题上做到提前到位;
明确地名主管部门,地名处、城乡规划部门、建设部门的职能进一步划分清楚,尤其在新建桥梁、涵洞等市政工程项目上,由哪个单位给工程“取名”,将作细致规定;
此外,武汉市政府要求在地名管理的行为规范上下功夫,在给城市重要道路、桥梁、标志性建筑物等“取名”时,要扩大社会参与度,广泛征求专家、公众的意见,保证“取名”的文化性、历史性与开放性。
本报武汉12月11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