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西宁12月12日电 (郅振璞、刘鑫焱、解丽娜)保障性安居工程方面5767万元,农村民生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49999万元,交通、能源等大型基础设施建设46000万元,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22750万元,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工程22642万元,自主创新和产业结构调整1179万元。
经多方努力争取,截至目前,青海四季度新增中央投资14.83亿元,资金落实和项目组织实施工作正全力推进,将在2009年3月1日前完成下达的全部中央投资计划,并形成相应的实物工作量。
为做好新增中央投资的具体落实和项目组织实施工作,青海省发改委在国家投资计划下达后,第一时间及时转下国家计划。目前除国家直接下达给国家电网公司的青海城市电网改造和农村电网改造资金3.6亿元外,其余资金已全部按国家要求转下至具体项目。同时,他们积极与项目涉及的相关地区和部门进行面对面的衔接和逐项落实,研究拟定了2008年四季度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建设目标责任、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的措施办法、地方配套资金落实方案、新开工项目前期工作目标责任分解意见,并经省政府转发执行,进一步细化了工作任务,确保任务落实到单位、部门、人员及时间进度。
在此基础上,青海省发改委会同省国土资源厅、环保局、建设厅、财政厅等部门建立完善了工作联动机制,前移工作关口,按照提前介入,源头参与,主动服务,全程监督的原则,实行集中办公和“一条龙”服务,按规定程序,集中力量和精力,力争最短的时间内落实好项目资金、建设用地、环保等各项建设条件,争取项目早开工、快建设、早见效。同时积极配合督促项目业主抓紧完成项目施工招标、设备及大宗材料采购等前期准备和工作,确保项目能够及时开工建设。为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还建立了项目半月报制度,会同相关部门组成检查组,重点对工程项目规划、立项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中央规定的投向,工程项目审批和建设程序是否依法符合规定,项目建设资金管理是否规范透明,工程建设质量是否安全合格等,进行全面跟踪监督检查。由于各项工作措施扎实到位,目前部分项目已按要求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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