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12日电食品药品安全关乎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今天(12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新闻发言人颜江瑛做客新华网“对话新闻发言人”系列访谈,就食品药品监管的相关问题回答网友提问。
资料图片:图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新华网 袁喆 摄)
主持人:今年是改革开放30周年,30年来中国的老百姓在用药安全方面发生了什么样的变化呢?您又是如何看待当前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的呢?我们用药安全吗? 颜江瑛: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现在药品供应和药品监管经过风风雨雨的三十年的发展,成果是非常可喜的。比如改革开放之前,药品产业的产值每年才70亿元,而现在已经达到6679亿元。另外,我们生产的预防病毒和细菌传染病的疫苗,不仅能够满足国内的需要,而且还被世界卫生组织推广到了其他国家。
目前我们原料药出口在世界上已经成为一个大国。
颜江瑛:2005年有一种错误的概念说,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批准了10000多种新药,会导致市场如何如何,其实并非如此。我们当时批的是1万多个审批事项,而不是那么多新药。那什么叫新药呢?我也在这里和网友做一个沟通,新药是指没有在中国上市的药叫新药。我们从1998年开始一直到2007年,只批了78种一类的新药。其他的改变剂型、改变给药途径等情况,我们是把它当新药管理,所以在上市的时候公众会觉得品种很多。
主持人:我想观众非常关注的是药品监管部门能否监管到这个全程呢?包括从生产、流通、使用的各个环节呢?而且我们发生的这几起药品安全事件都是在哪些环节暴露出问题的呢? 颜江瑛:作为药品监管部门,我们要从药品的研制、生产、流通和使用全过程进行监管,只有全过程监管后才能保障药品的安全。在生产环节大家可能会看到,典型的案例就是“齐二药”事件,这就是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没有严格执行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对辅料没有进行有效检测,检测发现问题后也没有及时阻止。
主持人:那对于进口药的监管方面我们监管的标准和国外有没有不一样的地方?如果要有新药上市的时候能不能做到和他们同步? 颜江瑛:新药上市不存在同步的问题,因为研制的新药会有所不同,在中国研制的新药会按照我们的药品上市办法进行审批,而且新药审批还有一个特殊的规定,就是比如临床罕见病的治疗、肿瘤急需药物、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急需药品等等,在确保药品安全性的前提下,我们会通过特殊的审批程序让它更快经过审批。
颜江瑛:有些事情我们确实不能说用“不可避免”来形容或者理解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在监管过程中,我们以预防为主,全力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但是一旦出了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我们会及时采取各项措施,减少危害,并确保其他公众不受伤害。比如“刺五加事件”,我们接到上报信息后,立即开会讨论,各方面专家、监管人员,都在讨论可能是什么原因。同时,考虑到一个药品在流通中使用,如果出了一点小的问题,就会影响很多人,所以我们及时要求各地暂停使用这个药品。因为我们的理念是,永远要保证把公众利益放在第一位。
主持人:近期国务院取消了省以下食品药品系统的垂直管理,对这个问题您怎么看待呢? 颜江瑛:这确实是改革比较大的一个举措,我认为可以从两方面来理解。十七大报告当中也专门提出,要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的责任,权责要一致,而且要进一步解决与公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从中央层面来说,食品药品监管就是要建立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体系,所以取消垂直管理地方政府的责任更大。
主持人:当出现问题食品和问题药品的时候,我们的信息发布已经非常及时了。但是您毕竟是新闻发言人,是站在媒体前、公众前的第一人,那么当您站在发布台上的时候有没有心里没底的时候,碰到那种剖根问底的记者的时候,您是怎么处理的呢? 颜江瑛:他们问我新闻发言人的魅力是什么?我觉得新闻发言人的魅力就是诚实和自信,永远不要对媒体撒谎,这是最基本的。你代表的是一个机构,你不知道就是不知道,永远不要撒谎。谈到自信,就是我们有一个团队支持,所以你才能自信,你的自信也代表着你的机构对工作的负责任。所以在新闻发言人这个位置上,不是代表你自己,所以你不要有太强的个人色彩,你不是演员,你所代表的是这个机构。所以作为新闻发言人,我有一个最基本的底线——永远记住国家利益是第一位的。
按照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审议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改由卫生部管理,期望理顺我国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
美国卫生与公众服务部食品药品监管局(简称FDA)11月先后在北京、广州、上海设置了办公室,引起了业内的广泛关注。美在华设立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意味着其将食药安全关口前移到中国,这个机构将如何运作?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2008年第5期互联网购药安全警示公告,曝光了23家网上黑药店。其中有4家为北京单位。目前相关事宜已依法移送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查处。
在刑法中,“疑罪从无”是符合国际潮流的主导理念,但在药品管理中,却应该坚持“疑罪从有”的原则,因为相对于刑法中必须举证的强势检察院和警方不同,问题药品对应的,往往是处于绝对信息劣势的普通患者。
(责任编辑:廖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