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十二月十二日电(记者 晓萍)香港特区政府政务司司长唐英年十二日表示,这次特区政府处理港人在曼谷滞留一事,并没有显示政治委任制度存在问题。
他强调,保安局局长外访期间,一直与局内官员保持沟通接触,掌握最新情况。
事件引起滞留港人不满及社会舆论批评,是凸显了有关处理滞留外地港人的机制有不足之处;而政府评估形势和采取的方案,与公众的期望存在落差,政府已承诺就此作出检讨和改善。
唐英年下午出席立法会内务委员会会议,就近日因为港人滞留曼谷事件而触发对于政治委任制度设计和落实的一些疑虑,阐述政府的立场。
唐英年指出,政府有效施政其中的两个关键是:制度的设计和具体的执行。在制度的设计上,力求设想周全;而在落实和执行制度时,涉及的部门和每个公职人员,不论是政治委任官员还是公务员,都要各司其职,尽忠职守。这是基本的要求。
港人滞留曼谷事件引发的关注之一,是局长暂时缺勤期间的安排。唐英年说,政府在二零零六年检视了政治委任制度的运作,建议开设副局长职位。副局长其中一项职责是在局长缺勤期间,署任局长的职务,使有关制度更完善。
现时,有八个政策局已有副局长出任,在局长缺勤期间,由副局长署任局长的职务。至于未有副局长出任的三个政策局,如有需要在立法会大会处理任何事宜,由另外一位局长代其发言,但这并非署任的安排。局长缺勤时,不论有否署任安排,常任秘书长都会按其职份,继续处理有关政策局的事务和运作。“可以说,局长暂时缺勤期间,在制度上已有适当的安排。”
这次事件另一个关注点是主要官员的政治责任问题。唐英年指出,自从二零零二年实施政治委任制度以来,特区政府的基本立场一直是,政治责任由负责相关政策范畴的主要官员承担。公务员同事有他们的行政责任,他们须按照政府既定政策及法律办事,工作必须恰如其分。但根据政治委任制度,最终仍是由政治委任官员就其政策范畴承担政治责任,这一点是十分明确的。
唐英年说,保安局局长公干回港后,出席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会议时,已经表示他就此事承担责任,并向公众致歉。他本人也多次向市民致歉。这已体现了政治委任制度的问责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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