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澜) 潜入亿万富翁的豪华别墅内,用砍刀威胁保姆不准出声,然后将亿万富翁的电脑和手机盗走。不到半个月,他们携带钢珠枪和砍刀卷土重来该富豪家,被发现后,将别墅保安砍伤。昨日九龙坡法院做出一审判决,2名主犯因抢劫和故意伤害罪获重刑。
两次到别墅区作案
此次受审的2名主犯和一名从犯,均是璧山人。2名主犯作案时还不到20岁,从犯张某也只有22岁。今年5月19日凌晨,主犯刘露与叶和露伙同王某(另处)经过“精心策划”,携带砍刀、封口胶、匕首等工具,来到九龙坡区某别墅区。
他们偷偷潜入别墅区内,来到我市某著名企业家、亿万富翁付某的家中,进行盗窃时,惊动了保姆徐某。暴露后,叶和露上前,将砍刀架在徐某颈上,不准她出声。其余二人将主人放于家中的索尼笔记本电脑和手机两部抢走。随后刘露和叶和露将笔记本电脑以4300元卖出,手机两部也销赃获款3900元。后来经司法鉴定,笔记本价值7225元。
法院做出一审判决
第一次得手后,“三人团伙”壮大到“五人团伙”,刘、叶、王三人又邀约了张绵波和文科(另处)。他们这次带的“装备”,除了砍刀外还有钢珠枪。当他们再次到付某家中准备盗窃时,被保安发现,他们用钢珠枪和砍刀“招呼”保安,致保安黄某多处受伤。刘露和张绵波当场被捉获。今年6月20日,叶和露在谢家湾被捉获。经司法鉴定,黄某受伤程度属于轻伤。
庭审中,三名被告刘露、叶和露以及张绵波均对犯罪事实没有异议。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刘露犯抢劫罪和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万元;叶和露犯抢劫罪和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万元;张绵波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四个月。同时,法院还责令,2名主犯退赔付某经济损失111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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