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西安12月14日消息(记者刘涛)改革开放三十年,陕西农村建设从自发建设到依法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不断跃上新台阶,为县域经济发展和农村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奠定了坚实基础。
2005年,陕西省出台《陕西省农村村庄规划建设条例》,这是该省也是全国第一部关于农村规划与建设的地方性法规。
以此为契机,到2007年底,陕西省建制镇发展到809个,建成区面积达到726平方公里,拥有道路长度4751公里,道路面积3051万平方米,污水处理能力4.11万立方米/日,供水设施综合生产能力达到90.3万立方米/日,集中供热165万平方米。建制镇的绿化覆盖面积4399公顷,绿地面积1490公顷。全省有集中供水的行政村10886个,用水人口1246.62万人,用水普及率51.54%。
自2006年起,陕西省开展千村百镇建设整治工作,建设4种类型示范试点1347个。指导千阳县按照“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收效明显,已在全省推广。农村民居抗震设防试点村97个,示范户1860个。汶川地震时,汉中重灾区按照建设部门图集建设的734户住房无一倒塌和严重受损。2008年起步的关中百镇已开工106个,完工39个,完成投资2.6亿元。按照“道路通、给水通、排水通、电力通、电讯通、燃气通、热力通和场地平”的要求,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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