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西安12月14日消息(记者刘涛)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在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同时,着力在建立名录体系、命名传承人、开展普查、保护重点项目等方面做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2007年5月,陕西省政府审定并公布了第一批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其中秦腔、安塞腰鼓、陕北民歌、华县皮影等51项进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保护名录,145个进入省级名录,395个进入市级名录;命名了113个项目的167人为陕西省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并从今年开始向传承人发放传习活动补助费每人每年4000元。
陕西省文化厅副厅长蒋惠莉表示,今后陕西省将继续深入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和科学有效的传承机制;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开发一批具有民族传统和地域特色的民间工艺项目、民间艺术和民俗表演项目,培育一批文化名镇、名村、名人、名品;落实建设资金,扎实做好羌文化保护工作。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