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吴巧君)记者昨天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本市前一阶段为确保奥运会和残奥会的药品安全而开展的兴奋剂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为了防止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反弹,市食药监局将按日前接到的国家食药监局通知要求,建立兴奋剂监管的长效机制,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按照国家食药监局通知要求,下一步市食药监局将严把经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药品批发企业资格准入关,在保证药品供应的前提下,严格控制审批数量;并将加强对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药品生产、经营的日常监管,尤其将强化对药品零售的监督检查;继续执行向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药品生产企业派驻监督员制度,发挥派驻监督员的日常监督作用。同时,将加强对互联网发布兴奋剂信息的监测,禁止未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互联网站发布兴奋剂信息,禁止通过互联网违法销售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
按照规定,药品零售企业不得销售除胰岛素以外的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对列入兴奋剂目录管理的药品单方制剂,要严格凭处方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