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消费券缘何不打组合拳
作者:徐光木
成都市政府将通过发放消费券的方式拉动内需。在昨日下午成都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成都市民政局率先宣布将拿出价值3791万元的消费券,发放给全市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及城乡重点优扶对象,每人100元。
丝毫不怀疑民政部门发放消费券的良好动机,也丝毫不嫌弃区区100元是杯水车薪,我在这里想要说的是,既然发放消费券是拉动内需的一大举措,仅仅是在一个城市的范围之内,缘何还要自成一家、各自为政。换句话说,如果卫生、教育、文化、旅游等相关部门还将出台相关拉动内需的政策,发放消费券的话,换成一团、打“组合拳”不是更好吗?
在笔者看来,部门间联动起来打“组合拳”至少有四大优势。第一,含蓄一点说,每人100元的补贴对于广大低收入群体来说的确算不上什么大数目,对他们的生活质量也无法产生任何实质性的影响,但如果若干部门在同一时间、通过同一种方式打了“组合拳”,100元的消费券就有可能变成500元、1000元甚至更多,在这个时候,消费券对广大低收入群体生活的改善作用就不可低估了。
第二,受诸多原因的影响,不同部门所发放的消费券既可能数额不一,指定的消费场所也可能不尽相同,比如民政局可能指定A商场为消费场所,文化局可能指定B超市为消费场所,等等,消费券发放上的这种部门间各自为政极有可能由于单张消费券额度的限制影响到低收入群众对大宗商品的购买,从而抑制消费券效用的最大发挥,反过来,将大大提高消费券的实际购买力和可选择余地。
第三,由于政府各部门所负责的领域不同,其消费券发放的目标群体也可能不一,在这种情况下,就有可能产生财力充裕的部门多发,财力不足的部门少发甚至不发,有部门“关照”的低收入群体发的多,无部门“关照”的低收入群体发的少的局面,从而制造新的不公平,而“组合拳”恰恰能够解决这一涉及分配公平的问题。
第四,根据筛子原理,涉及面越大、牵涉的部门越多,消费券所导致的腐败行为发生的机率就越大,并且,由于消费券的发放部门过于分散,群众对消费券的发放过程实施有效监督也更加困难,各种侵吞低收入群体福利的现象将更难察觉,于是必然导致少数人借发放消费券之机“损公肥私”现象的发生,从而侵害广大低收入群体和纳税人的利益。如果打的是“组合拳”,这一问题将会迎刃而解
所以,如果政府各部门是诚心为老百姓着想,并积极拉动内需的话,就应当撇开部门利益的利己之见,团结各部门一道,给广大低收入群体发一个大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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