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15日讯记者郄建荣从2009年起,城市建设用地全面实行耕地先补后占。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今日表示,城市建设用地必须全面实行这一规定,新增建设用地不得突破预下达的年度土地利用计划。
这位负责人说,目前,2009年报国务院批准的城市建设用地申报工作正式启动。
在各地申请用地中,将首先满足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和灾后重建的需要。
他透露,国土资源部明确要求,城市新增建设用地要全面考虑市域范围内各项建设用地需求,特别是农村民生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防止土地利用计划过度向中心城市倾斜。
国土资源部要求,凡2007年批准的城市用地尚未完成省级审批同意实施方案的,除特殊情况外,该城市不应申报2009年用地;2008年批准用地实施缓慢的城市,2009年申报用地规模相应减少。对于2008年国土资源部组织的第八次卫星图片执法检查情况,国土资源部要求,各地应按照要求认真依法查处,在对人和事查处到位前,不得补办用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