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12月15日专电(记者沈汝发)记者从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经过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开展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福建省已有近九成企业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据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赖诗卿介绍,2008年,福建省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覆盖面达96%,企业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88%,比2007年提高了7.3%,其中厦门全市劳动合同签订率超过99.5%。
同时,劳动合同短期化现象明显改善,劳动合同履约率进一步提高,劳动合同质量不断提升。
赖诗卿说,签订劳动合同是保障劳动者和企业权益的重要方式,为此,福建省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召开座谈会、举行现场咨询会等形式,借助电视媒体、政务网、信息公开栏等多种载体,加强对劳动合同制度的宣传。同时,加强对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的督促检查,开展日常巡查和监控,保障劳动合同的落实。
赖诗卿表示,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总工会、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将以实施《劳动合同法》《》《》为契机,全面推进落实《劳动合同法》的各项工作,将劳动合同签订和实施情况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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