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医疗办公室的离奇火灾,竟牵出镇政府公务员利用工作之便,骗取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案。日前,涉嫌纵火和诈骗的两名被告被连山县人民法院执行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据法院调查,今年5月中旬,连山永和镇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工作人员发现该镇某村委会村民报销的住院费用与实际住院费用不相符,于是向当地警方报案。
先后14次进行诈骗 正当警方紧锣密鼓地开展侦查工作时,5月28日凌晨,当地合作医疗办公室发生火灾,办公室内的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和一批资料被烧毁。连山公安局经认真细致的现场勘查,排除了意外失火的可能,极有可能是犯罪分子为毁灭报销凭证等有关证据而实施纵火,于是决定并案侦查。
经过大量走访和调查取证工作,该镇某医院收费员黄某进入了警方的视线。传讯时,黄某供认了与永和镇某干部罗某合谋,由其提供村民虚假住院证明和医院发票,罗负责向该镇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报销。据悉,罗某是连山县永和镇政府公务员,从事司法工作,曾被指派办理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黄某在连山县永和中心卫生院从事收费工作,2007年12月间,两人商定,黄某负责在永和中心卫生院开具虚假住院收费收据和盖好章的空白疾病说明书,罗某负责到镇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报销,得款平分。
据查,从2007年12月至2008年5月间,黄某先后提供39份虚假的住院收费收据和39份盖有永和中心卫生院公章的空白疾病证明书给罗某,罗某骗取39份村民医疗证,先后14次在永和镇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报销进行诈骗,虚开假收费收据金额共计人民币59719.3元,报销骗取赃款人民币32587.2元。民警循线追踪,迅速把罗某抓获归案。
罗某供认,因担心诈骗事实暴露,他想出制造火灾毁灭医疗费凭证的法子。据悉两被告于8月19日和11月10日全部退还所获赃款,并全部返还给镇政府。
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罗某有期徒刑10个月,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以诈骗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记者曹菁)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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