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8-12-17 03:56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 手机读报
本报讯 12月13日,天镇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当事人崔某在未取得《营业执照》的情况下,擅自收购砂石。
经查,崔某从2007年11月底开始筹建运作,后因过年而没有开始经营,从2008年初开始从附近村民手中收购砂石,到执法人员检查为止。在此期间当事人并没有办理《营业执照》,其行为构成无照经营行为。当事人无照经营砂石收购的行为,违反了《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规定。执法人员依据规定对当事人做出责令停止违法经营活动、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王桂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