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韩景玮通讯员王伟
本报讯 让当事人定开庭时间、地点,现场开庭,现场调解……12月16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领导,山东、江苏、安徽3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负责人和我省7个省辖市法院的院长一起,会集在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商丘市法院走进田间地头巡回审判的工作模式进行探讨。
法官脱下法袍,深入群众中走访、调查、调解、开庭,用群众听得懂、看得见、信得过的方式解决纠纷。今年以来,商丘各基层法院在农忙时节利用晚上的时间到农村开“灯光法庭”,还根据当事人的需求开“假日法庭”,根据女法官耐心细致的特点成立“女子法庭”。让当事人协商确定开庭时间、地点,让当事人走的路由法官来走,让当事人花的交通费由法院来承担,确保解决纠纷和当事人的生产生活两不耽误。
截至今年11底,商丘市法院共受理案件3万多件,结案2.6万多件,其中巡回审判案件达1.2万件,占收案总数四成以上,调解率达到了73%。经过一年来的努力,一个以群众满意为最高标准,以一切依靠群众、一切方便群众为审判宗旨,以深入群众调查取证、就地开庭、现场调解、即时执行为主要方法的商丘巡回审判模式初步形成。与此同时,商丘市的信访量则迅速下降,据商丘人大信访办主任透露,2005年到人大上访的有2710件次,涉及法院的有1970件次;2006年,到人大上访的有2300件次,涉及法院的有1630件次;2007年涉及法院的有1325件次。但今年截至11月底,市人大仅批转交办到法院62个案件。商丘法院的巡回审判模式为群众排了难,为各级领导解了忧。
为推广这种巡回审判商丘模式,昨天上午,省高院召集郑州、南阳、周口、濮阳、开封、漯河、济源法院的领导,在商丘开经验交流会。省高院院长张立勇当场表示,今后我省将在全省法院推广巡回审判商丘模式。会议当天,山东、江苏、安徽三省高级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领导也现场听取了商丘经验,他们均表示要学习和推广巡回审判商丘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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