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17日电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张涛今日表示,今年以来,公安机关把打击非法集资活动作为工作重点。1月—11月,全国公安机关共受理此类案件1590起,立案侦查是1416起,涉案金额100亿元以上,通过侦办挽回经济损失是近20亿元。
今天上午,张涛做客人民网以“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为题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时做上述表示。
针对抓到的非法集资团伙和组织将如何处理的提问,张涛表示,公安机关抓到的犯罪嫌疑人,主要是依据他在案件当中所承担的相应责任来进行处理。有的要进行判刑,甚至杀头的都有。比如最近判的两类,一个是东华集团集资案的主犯和万物春集资案的主犯,都被判处了死刑。
张涛还介绍,有的犯罪嫌疑人属于从犯或者有从轻的情节,可能就是免于刑事处罚。经济刑也是按照法律的依据所处。对于不够刑事处罚的人,也有进行训诫教育的。
张涛还表示,公司为了解决流动资金不足的问题,向内部职工集资,不属于非法集资。“但是,对于这类的集资活动,国家也有专门的规定,违反了规定也是不行的。”他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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