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各级法院将开展金融案件集中执行活动
新华网北京12月4日电(记者杨维汉)记者4日从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各级人民法院将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和部署下,开展金融案件集中执行活动,通过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统一调度、强化力度,以及成立专门的执行组织等多种方式,有计划地对金融案件进行专项执行。
“人民法院集中执行活动的主要目的是为国家和企业解难,并增强全社会的金融法制观念和风险意识。”最高法院新闻发言人倪寿明说,“各级法院将努力探索并运用新的执行措施和方法,不断加大金融案件的执行力度,确保金融案件的顺利执行。”
倪寿明说,各级法院要继续运用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诸如以资产使用权抵债、资产抵债返租、企业整体承包经营、债权转股权以及托管等方式,大力解决难以执行的金融纠纷案件。同时,要对欠债不还的被执行人在各种媒体上予以披露,为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给予积极配合。
“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是造成‘执行难’的重要原因,必须坚决抵制和克服。”倪寿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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