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府办公厅昨天发出“关于分解实施第十五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任务的通知”,要求如遇极端不利气象条件影响,将采取外省、区、市进京机动车和本市机动车单双号行驶,全市行政区域内黄标车禁行,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和建筑拆除等作业,排污单位停产或部分停产等措施,来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在控制机动车污染方面,通知要求,从明年1月1日起,除保障城市生产生活和运行的车辆外,运输渣土等各类黄标车全天禁止在五环路以内道路(含五环路)行驶。明年10月1日前,保障城市运行的黄标车全部予以淘汰或更新。
在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方面,明年3月1日前,全市所有施工工地必须全面达标,未达标的责令停工整改。五环路以内区域的道路维修和绿化维护等工程,施工产生的土石方必须采用袋装收集。
在燃煤污染治理方面,明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城市核心区内文物保护区平房采暖小煤炉改用清洁能源工程。2010年采暖季前,10个远郊区县全面完成城关镇集中供热改造。(记者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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