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驻宁波记者 沈之蓥
慈溪人陆先生最近遇到了一件颇为奇怪的事——儿子小陆有个好友叫小马,小马的母亲将陆家告上法庭,说小陆欠了她7.7万元。
小陆还是个高中生,借这么多钱去干吗?儿子平时的零花钱不少,怎么会问同学的母亲借?
小陆问同学妈妈借钱买游戏装备
小陆和小马都是17周岁,两人是初中同学,还是网络游戏里的铁哥们。
这回,小马妈妈把小陆和老陆夫妇,一块告上了慈溪法院。
小马妈妈向法院提交了小陆亲笔书写签名的借条,借条上明确写明了借款金额为7.7万元。其中,借款时间为2008年5月15日,还款日期为2008年6月20日。
小陆说,他确实分了四次向小马妈妈借了钱,用于买游戏装备,但实际借的钱,只有2.8万,借条上显示的7.7万元,是小马妈妈将利息一块算进去的。
这种情况法庭会怎么办?
近日,慈溪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老陆在法庭上说,小马的妈妈欺瞒未成年学生,利用小陆年少无知,从中收取高利息,非法赢利。
老陆的代理律师也表示,小陆不到18岁,未成年,出具7.7万元的借条,这一行为明显超越了其民事能力的范围,在没有征得其父母追认的情况下,该行为是无效的。
“我是个体做服装生意的单身女人,文化程度也不高,是小陆几次求我,我一时心软,才借钱给他。”小马的妈妈说,她个人确实存在责任,孩子没成年,不该随便借钱给他。
但现在事情已经发生了,借条确实是小陆亲笔写的,钱也是他拿的,小陆还不出钱,老陆夫妇作为监护人,就得替他还。
老陆最后答应调解,经协商,老陆夫妇一次性付给小马妈妈4.5万元。
如果这次双方没能达成调解,法院又会怎么判?
“当时有两种意见:一种是小陆家要还小马家7.7万元,另一种是双方各有责任,根据责任比例来分摊。”法官说,如果要判决,他们会经过仔细讨论,再下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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