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检方特侦组17日出动侦防车,运还向台北检方借阅的元大证弊案扣押证物。外传特侦组启动侦办二次金改案的传闻获得印证。(来源:台湾《中国时报》)
中新网12月18日电 陈水扁家庭自银行搬到元大马家请其协助“理财”的7.4亿元(新台币,下同),台检方特侦组已查出其中1.7亿仍藏在岛内人头户中,已要求马家集中汇入指定账户再换成台支查扣;至于汇往岛外的5.7亿,将在近日要求马家汇回台湾。特侦组不排除将元大马志玲改列被告,近日传唤马志玲,调查马家涉行贿、洗钱案。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特侦组已在上个月,在台“最高检察署”办公室以证人身份传讯蔡镇宇,并二度要求元大集团少东马维辰、马维建兄弟说明。
另外,台北地检署侦办元大证结构债背信弊案,怀疑元大集团总裁马志玲涉嫌主导,日前已列为被告,谕令2000万元交保并限制出境;检方17日再度传唤马家财务顾问林明义、元京证曾姓主管两人,讯后以涉嫌背信、违反“证交法”罪嫌将林、曾两人改列被告。
特侦组查出,元大马家曾为了购并复华金案,在2005年间透过前元大证董事杜丽萍赠送2亿元水果箱至陈水扁官邸,事后,2亿元放入以吴淑珍兄嫂陈俊英名义承租的国泰世华银行保管室内藏放。
2006年,台北地检署侦办陈水扁女婿赵建铭台开案,引起红衫军事件后,陈水扁及吴淑珍担心钱会曝光,在商请国泰金控副董事长蔡镇宇代为处理巨款遭拒后,于同年6月间指示吴景茂、陈俊英夫妇、陈镇慧与杜丽萍自银行搬走7.4亿现钞,请元大高层处理。
据指出,马家兄弟已供认除了他们曾汇18.6万美金给陈致中作结婚礼金外,元大高层也曾帮吴淑珍处理金钱事宜,并单纯从事投资,但不知那7.4亿的来源,也不清楚当年致赠扁夫妇的2亿元竟会夹杂其间。
另台北地检署侦办元大结构债弊案时,曾在今年7月底兵分十一路搜索元大集团查扣大批帐证,但事后,特侦组10月17日再搜索元大集团时,欲调阅元大证的财务报表,元大方面反映帐证日前已被台北地检署查扣,特侦组为查证资金流向,曾向检方调卷,发现杜丽萍、元大马家及吴淑珍之间的异常资金流向。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