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从注重经济立法,向既注重经济立法,也更加注重社会立法转变;从注重形成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向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转变;从比较被动地立法,向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主导作用转变。
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将地方立法摆在重要位置,坚持突出地方特色,注重提高立法质量。
结合沈阳实际,市人大常委会确定了本届任期的立法目标:完善体系,适应需要,应有尽有,缺啥补啥,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在立法方式上,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科学化、民主化贯穿于立法工作全过程,坚持实施开门立法,通过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公布法规草案等方式,体现人民的意愿,维护立法的公正性。同时,创建了立法顾问单位制度,区县(市)人大常委会参与地方立法工作的制度,地方立法专家咨询制度,拓宽了公民有序参与立法工作的渠道,为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沈阳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和《沈阳市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修订了《沈阳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废止了《沈阳市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和《沈阳市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体现了地方立法的与时俱进,维护了法制统一。本报记者霍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