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博客案”中死者姜岩的后事办完后,姜岩父母将女婿王菲告上法院,讨要女儿的财产。
记者今天获悉,朝阳法院一审判决姜岩名下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和社会保险账户内的财产归其父母继承。
2008年1月19日,姜岩的父母与王菲就姜岩财产继承问题达成协议,王菲同意姜岩名下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和社会保险账户内的财产归两位老人所有。
两位老人取出姜岩名下财产时,王菲应积极配合。
但姜岩的父母称,协议签订后,由于王菲不配合,他们未能取出上述财产。故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决上述财产归自己所有。
根据此前媒体报道,姜岩名下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和社会保险账户内的钱款共有7.7万余元。
开庭审理期间,亲属关系证明、死亡证明等均成为本案证据。但王菲经法院传票送达而未按时到庭应诉。
后王菲辩称,双方确定就财产问题达成过协议,但自己之后并未阻挠过岳父岳母取得上述财产。而取得上述财产,无需自己配合。
据知情人士介绍,姜岩的后事办完后,姜岩家人曾致电王菲,要求他提供单位的证明,以便取出社保和住房公积金。但王菲已处于无业状态,被原单位告知无法提供证明文件,所以才对姜岩父母称无法办理,并无拒绝之意。
朝阳法院审理认为,姜岩的父母和王菲均为姜岩的法定继承人,三方就姜岩财产继承订立的协议,合法有效,法院予以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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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