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2月18日电 (记者唐述权)据卫生部网站消息,11月12日-13日,卫生部党组在北京召开卫生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讨论会。卫生部党组书记高强在会上作了题为《积极探索,改革创新,落实科学发展观——谈谈解放思想的几个问题》的讲话。
高强在讲话中说,只要我们坚持以人为本,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动脑筋,改革创新,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就一定能够创造出人民满意的业绩。
高强表示,以下几个问题必须解放思想,大胆探索。
一是医疗机构管办分开。随着卫生改革的不断深入,多渠道办医格局已初步建立,在一个城市里有来自不同投资主体的医疗机构,分别隶属于不同政府部门或企业单位,都接受当地卫生部门的监管。应该说,管办分开的体制已基本形成。真正管办不分的,是本级政府所属的公立医疗机构。我认为,实行管办分开不是强行把管和办的职能分别交由两个政府部门来履行,办医的主体应该属于医院,由医院承担办医的职责,政府部门对医院的绩效进行考核评估。卫生部门的基本职责是依法行使监督管理职责,改变目前监管软弱无力的状态,探索科学有效的监管制度和方法。
二是医药分开。医和药都是治疗疾病的有效手段,药品质量直接关系到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在临床上两者不能分开,对医和药的监管也不能完全分开。有的同志提出医药分开就是把药房从医院剥离出去,这将给医疗安全带来很大隐患,对群众就医也会带来很大不便。试想,一个患者在社会药店买药,到医院注射,哪一个医生敢使用?一旦药品质量有问题谁负责?我认为,医药分开的真正含义是医药收入分开,改革以药补医机制,切断医疗服务与药品收入之间的利益联系。医院对于药品质量监管的职能不仅不能削弱,还要进一步加强。
三是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解决好这个问题,关键在于严格区别两类不同性质医疗机构的划分标准、收费标准、经济政策和财务管理办法,并严格监督执行。现在有些医院名为非营利性机构,却追求经济收益,实际上模糊了两类医疗机构的界限。两类机构的划分,不能以投资主体为标准,而是以经营性质为标准。非营利性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主要从事基本医疗服务,执行国家收费标准,承担国家赋予的特定任务,接受政府的价格与财务监督,政府应增加投入,提供经费保障;营利性机构可以从事特需服务,放开收费标准,依法缴纳税收。营利性机构承担政府赋予的任务,提供公共卫生服务,政府应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给予补助。不论哪一类医疗机构都应严格准入,实施规范的医疗质量监督。两类医疗机构分开,已经讲了多年,一直落实得不好,关键在于公立医院没有真正体现非营利性质。这个问题必须下决心解决。
四是医学教育和医学科研体制。对现行医学教育体制、医学科研体制等存在的问题,也要解放思想,深入研究,反映诉求,探索有效解决的办法,特别要解决学用脱节,不适应实际需要和科研项目分散、效率低下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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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人民网-时政频道)
(责任编辑:李恺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