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墅群远处山下就是龙门石窟。记者
曲昌荣摄
新华网郑州12月17日电(记者李丽静)17日,河南省洛阳市人民政府派出专人拆除位于龙门石窟西山的别墅群。同时,9名对此事负有责任的官员被追究责任。
12月13日,新华社以《洛阳政府叫停龙门石窟西山别墅群建设》为题,报道了被广大网友和受众关注的距龙门石窟仅数公里的27套别墅的建设过程。
12月15日,中共洛阳市委、洛阳市人民政府在当地媒体上公布了《关于对伊川县龙翔山庄餐饮有限公司违法建筑及相关责任人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该通报说,近日,国内部分媒体公开报道了洛阳龙门西山出现违法建筑的情况。洛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调查组,对伊川县龙翔山庄餐饮有限公司违法建筑进行调查。经查:该建筑位于伊川县郭寨村王城大道东侧。2008年4月,在未取得合法有效建设手续的情况下,擅自进行商业开发。该建筑违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属违法建筑。对此,市、县(区)有关部门多次查处,由于执法不力,没能及时消除违法行为,导致违法建筑形成。
鉴于伊川县政府和伊川县国土资源局、建设局对龙翔山庄餐饮有限公司违法建筑查处不力,严重失职,违法办理相关手续,决定给予:伊川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原建设局局长党书卿同志停职检查;原伊川县建设局副局长、现伊川县政协联络信息调研办公室主任唐健坡同志撤职处分;原伊川县建设局村镇建设股股长、现伊川县规划局村镇规划股股长张振敏同志撤职处分;伊川县主管城建的副县长潘峰同志行政警告处分;伊川县国土资源局主管执法监察的副局长杜群源同志停职检查,接受进一步处理;对涉嫌渎职犯罪的相关人员由检察机关介入调查。
鉴于市直有关责任单位对违法建筑监管和查处不力,严重失职,决定给予:龙门管委会主管副主任程豪元同志行政警告处分;市法制局主管领导刘发学同志行政警告处分;市国土资源局分管此项工作的正局级调研员张跃虎同志诫勉谈话;市国土资源局土地监察支队支队长胡汉卿同志写出深刻检查。并对伊川县政府、龙门管委会、市法制局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
《通报》中介绍,建设者所谓的手续齐全是不成立的。其出示的土地使用证涉嫌伪造和作假,现已由公安部门介入调查。同时,其违法用地与伊川县建设局为其办理的《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用地范围不符。
为了依法查处该违法建筑,洛阳市政府于12月11日要求立即查封施工现场,并限三日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若在三日内不能自行拆除,将按程序依法强制拆除。
12月17日,调查组成员、洛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杨晓阳向记者证实,当日,洛阳市政府启动强制拆除程序,一天之内,该违法建筑将全部拆除完毕。
据悉,后续责任追究将在深入调查之后继续处理。
(责任编辑:杨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