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油税费改革实施前下调油价的用意
我国于18日宣布决定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作为改革的第一步,将于19日零时起下调成品油价格,并明确2009年燃油消费税增收后油价不提高。
此举表明,国家将在不增加消费者现阶段负担的基础上,推出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说,我国在改革开放30周年纪念这一天决定将酝酿十多年的燃油税费改革正式推出具有特殊的意义。他强调,此举意味着在成品油价格调整的问题上,政府的态度更加积极。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周大地指出,调价方案规定在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后,国内成品油价格水平不提高,这意味着2009年1月1日增加燃油税费征收的部分后,国内成品油价格下调幅度将远远大于目前的幅度。“这相当于汽柴油出厂价每吨下调约2000元,汽柴油税前价格则相当于每升下调1.7元左右。”周大地说。
清华大学经管学院经济学系主任白重恩认为,此次政府先把油价下降一部分,到明年1月1日再把一部分价格下调替换成增收的消费税,相当于税前油价再降8角,但税后价格不变,这响应了广大群众的呼声,体现了政府对民意的关注。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价格与税收研究室副主任张斌指出,完善后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明确国内成品油价格与国际市场原油价格有控制的间接接轨,这要求在方案启动初期必须把成品油价格调整到位,从而为未来价格机制的运行奠定了基础。
新华社记者 安 蓓 韩 洁 江国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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