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9日)下午,北京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接受了北京市副市长赵凤桐的辞职请求。据了解,经中共中央同意,赵凤桐将担任北京市委常委职务。
今年54岁的赵凤桐先后担任海淀区委常委、平谷县委书记、昌平区委书记等职务。
2006年3月在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赵凤桐被任命为北京市副市长。2007年3月任北京市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2008年1月26日选举为北京市副市长。根据北京市政府的工作分工,赵凤桐任北京市副市长期间,负责城市管理、交通、公安、安全、司法、工商行政管理方面工作。
今天下午,根据赵凤桐的请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决定,接受赵凤桐辞去北京市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向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在今天下午的会议上,同时任命陈永为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免去陆海军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记者
吕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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