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为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安排的4万亿元投资中,尽管直接投向生态环境建设的为3500亿元,但其整体产生的环保效应却是无法计算的。
在4万亿元投资中,保障性安居工程占2800亿元,农村民生工程和农村基础设施占3700亿元,铁路、公路、机场、城乡电网建设占18000亿元,医疗卫生、文化教育事业占400亿元,生态环境投资占3500亿元,自主创新结构调整占1600亿元,灾后恢复重建占1万亿元。
从这一投资结构中不难看出,国家对这笔投资的导向非常明确,没有形成大规模生产能力的投资,更没有“两高一资”的投资。不仅如此,对于今年第四季度增加的1000亿元中央投资,国家也设定了明确的准入门槛,必须符合产业政策和准入标准,必须符合土地、环评、节能等各项条件,严格防止新增中央投资用于“两高”行业和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
从具体的投向来看,对环保将产生影响的,绝非仅仅是投向生态环境的3500亿元。在农村的投入中,投资将为新农村建设增加活力,对于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强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环境,推动建设环境优美乡镇等,无疑将产生积极的影响和作用;在灾后恢复重建的投入中,按照国务院发布的《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投资要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遵循优化城乡布局、人口分布、产业结构和生产力布局,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基本原则,也必将对强化灾区环境保护产生巨大作用;而用于自主创新结构调整的投资,更将直接通过科技能力的提升和产业结构的加快转型,对环境保护产生深远影响。
国家的投资导向和规定,再一次向人们发出了明确的信号:环境与经济已高度融合。在当前的形势下,无论是出于保护环境的需要还是出于未来发展的保障,都必须将环境作为基础性生产要素对待,使环境保护的投资与经济建设投资相互融合,既要使环保投资有利于优化经济发展,又要使经济建设投资有利于促进保护环境,从而实现环境与经济的协调发展。
(作者系中国环境报理论评论部主任)
(责任编辑:孟德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