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起,"非普通住房"满2年上市交易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本报讯(通讯员张炎冰记者张义杰)近日,笔者从石家庄市税务部门获悉,从12月17日起,石家庄市个人购买的“非普通住房”满2年后上市交易的,将按照买卖差额征收营业税,2年内上市交易的则全额征收营业税。
而此前,石家庄市个人购买的“非普通住房”满5年后上市交易的,才能按照买卖差额征收营业税,5年内交易的则全额征收营业税。
这是石市针对“非普通住房”出台的一项优惠新政。根据相关政策,同时符合住宅小区建筑面积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在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价格的1.2倍以下这3个条件的为普通住房。只要3个条件中有一个不符合,即为“非普通住房”。
此前根据省政府规定,12月1日起,将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5年缩短为超过2年(含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不负担营业税。“从本月1日起,个人购买普通住房满2年不满5年上市交易的免征营业税了,许多原来等着满5年后过户的,都纷纷赶来办理过户了。”石家庄市房产交易大厅的相关人士介绍,11月份开始实行的契税政策,以及12月份的营业税、个税新政,都对房产交易有一定刺激作用,尤其是二手房交易回暖情况明显。
据相关数据显示,10月份石市二手房买卖成交量为457户,进入11月份显著增长为628户,与10月份相比上涨了37.42%。12月1日至16日,石市二手房买卖成交量达456户,二手房交易进一步回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