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南宁十二月二十日电 (记者刘万强)二十日中午,广西南宁市横县陶圩镇的农民龙红军赶圩时,被热闹的锣鼓声吸引到了一家标有“家电下乡”标志的家电城前。当了解到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可以获得产品售价百分之十三的补贴后,这位农民当即兴冲冲地购买了一台售价一千九百九十九元人民币的名牌洗衣机,根据规定,他办理手续后可以获得政府二百六十元的补贴。
当天,由广西财政厅和广西商务厅联合主办的“广西推广家电下乡启动仪式”在南宁市横县陶圩镇举行,当地很多农民闻讯赶到镇上,选购洗衣机、冰箱等家电,众多的客人使商家忙得不亦乐乎。
“家电下乡”是中国积极扩大内需的重要举措,主要运用财政、贸易政策,引导和组织工商联手,开发、生产适合农村消费特点、物美价廉的家电产品,并提供流通和售后服务;对农民购买纳入补贴范围的家电产品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补贴,以激活农民购买能力,扩大农村消费。“家电下乡”二〇〇七年十二月起在山东、河南、四川和青岛率先试点,一年来取得明显成效,试点产品已销售三百五十万台(部),销售额达五十亿元,试点三省一市家电销售量和上年相比增长了百分之四十。
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中国政府决定全面推广“家电下乡”,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开始扩大到东北、中部、西部地区的十四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二〇〇九年二月在全国各省份全面推广,推广期暂定为四年。
目前,“家电下乡”产品包括彩电、冰箱(冷柜)、洗衣机和手机四类产品,入选者多为知名品牌。根据农民消费水平和消费需求,家电下乡产品的最高限价分别为:彩电单价不超过两千元;电冰箱单价不超过两千五百元;手机单价不超过一千元;洗衣机单价不超过两千元。
据测算,中国连续四年实施“家电下乡”,可实现家电下乡产品销售近四点八亿台(部),累计可拉动消费九千二百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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