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21日电
题:让灾区群众过一个温暖的冬天——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全力搞好灾后城乡建设
新华社记者孙玉波
21日是冬至,四川等地震灾区群众迎来一年里最寒冷的时节。
在此之前,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全力以赴,抓紧做好灾后城乡建设,让灾区群众过一个温暖的冬天。
抓好灾区住房建设头等大事 特大地震过后,灾区群众的居住问题成为人们关注的头等大事。各地高度重视,加快推进城乡住房建设,积极研究制定住房重建方案,抓紧住房重建和住房加固。
目前,各地已完成大量受损房屋的鉴定加固工作,部分加固房屋已投入使用。城镇住房重建中,已有部分房屋竣工并投入使用,部分灾区群众已搬入新居。截至11月12日,四川省已完成城镇永久性住房3.9万套(户),已加固9.2万套(户)。
各地进一步加快灾后城镇住房重建步伐,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推进城镇住房在建工程建设,加快水、电、道路等配套设施建设进度,确保年底前一批新建住户投入使用。
对于灾区住房建设给予资金支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国家发改委安排今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廉租住房建设补助资金和四季度中央追加投资补助资金时,对地震灾区给予倾斜。对于住房毁损导致无房可住和受损需要除险加固的城镇家庭,积极落实补助政策,要求地方抓紧制定具体办法并实施,尽快发放补助资金,确保资金到位。
在灾区安居房建设方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三部委提出,灾区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参照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组织建设安居房,向住房毁损导致无房可住的城镇受灾家庭,以及租住住房毁损导致无房可住的当地城镇户籍家庭出售、出租,安置受灾群众。要求增加廉租住房建设,加大廉租住房保障力度,优先供应城镇孤老病残住房困难家庭和住房毁损的低收入家庭。
在过渡安置房建设中,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写的有关技术导则,充分考虑了过渡安置房的过冬问题。在规划选址方面要求避开风口,选择向阳、通风良好的地带,有利于夏季避暑和冬季御寒;对建房材料的保温隔热性能做出了具体要求;考虑到采暖的需要,对建筑材料的燃烧性能做出了具体规定,并对房屋的防火间距做出了具体规定,以保障消防安全;规定了建筑、结构、设备技术要点,保障了安全性,满足雪载荷的要求;考虑了洗浴和生活用水的需求,配备了热水供应设施。
制定重建规划指导灾后建设 灾后重建,规划先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积极做好灾后重建规划有关工作,指导地方政府做好有关规划的深化和落实工作,加快重建步伐。配合国家发改委参加了《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组织完成了《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工作。依据以上规划,四川省政府积极开展深化实施工作,计划2008年底前完成所有重灾县县城总体规划编制。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制了《汶川地震灾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灾后重建规划》和《汶川地震灾区风景名胜区灾后重建规划》,并以指导意见的形式下发各地指导地震灾区供水、供气等市政公用设施恢复重建。组织开展风景名胜区安全隐患排查,对存在滑坡、泥石流等危险区域进行治理,恢复景区内基础设施。
为了加快灾区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加快汶川地震灾区受损城市道路桥梁隐患处置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督查组对地震灾区城市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处置情况进行督查,及时采取措施处置安全隐患。加强城市绿地防灾避险功能,提高城市防灾避险能力。
同时,参与制定了四川地震灾区过渡安置房配套燃气设施方案,提出地震灾区过渡安置房配套燃气设施(临时)建设有关事项,做好安置房配套建设工作,协调燃气气源供应。
全方位指导开展村镇建设 针对村镇建设的要求和特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完成《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农村建设专项规划》《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城乡住房建设专项规划》的起草、核准和修订,配合有关部门完成规划的衔接与对外发布,积极指导三省农房重建中落实规划中的各项措施和要求。制订指导灾区农房恢复重建的政策文件。
组织编印灾区农房建设通用图集、实用指南和技术导则等,指导各地切实提高重建农房的技术水准和防灾安全能力。组织有经验专家进驻灾区镇、村重建一线,现场指导农民过冬住房、永久性住房建设,截至目前共派出专家组6批次。指导开展农村个体建筑工匠技术培训,充实和加强灾区农房建设技术力量。目前,已完成培训教材的征集编印工作,四川省部分地市培训工作也已先行启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还派出多支调研组赴灾区实地调研农房恢复重建有关情况,并针对存在的问题与困难,积极谋划有关对策。赴灾区检查农民永久性住房开工建设情况,督促地方及建设部门切实履行农房建设技术服务与质量安全监管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