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银川12月21日电(记者张钦、刘晓莉)12月19日,宁夏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人员与当地媒体记者一道,来到宁夏银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该公司董事长王某宣读司法拘留决定书。
今年2月,宁夏高级人民法院判决银祥公司在履行一项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中违约,应当赔付房款及违约金合计236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多次下达执行通知书,但银祥公司一直没有承担责任。19日,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司法拘留决定。面对司法拘留决定书,银祥公司迅速如数缴纳房款及违约金。
自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以来,类似的执行场景在宁夏并不鲜见。据宁夏高级人民法院介绍,今年1至10月,自治区共执结历年积案3767件,标的10亿余元。宁夏高级人民法院提出限时执结积案的要求,要求在2009年6月前,对2158件有财产可共执行的积案执结率达到95%以上,力争达到100%。
11月21日,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筛选133家被申请执行的政府部门和企业开展被执行人警示教育。12月18日,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又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第一批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64家公司、个人和政府机关,要求这些被执行人须在见报5日内主动履行法律义务。
今年1月至10月,吴忠市两级人民法院采取阳光执行、交叉执行和提级执行等多种措施,执结案件4630件,其中新收案执结率达85.8%,历年执行积案的执结率近80%。